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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黄海橡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报送收购报告书及豁免要约申请文件延期申请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79            证券简称:*ST黄海           编号:2013—022

青岛黄海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报送收购报告书

及豁免要约申请文件延期申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控股股东——青岛黄海橡胶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黄海集团”)于2013年5月13日同中国化工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化工科学院”)签署了《青岛黄海橡胶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拟受让黄海集团所持本公司的115,429,360股A股股票(简称黄海股份)。本公司已于2013年5月14日发布《关于股东股份转让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3—018)。

本公司近日获知,化工科学院已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以协议方式收购上市公司股份超过30%,收购人拟依据本办法第六章的规定申请豁免的,应当在与上市公司股东达成收购协议之日起3日内编制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提交豁免申请及本办法第五十条规定的相关文件,委托财务顾问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交书面报告,同时抄报派出机构,通知被收购公司,并公告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之有关规定,向中国证监会报送《收购报告书》及有关豁免要约申请文件等资料。但因有关报送资料尚需取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国资委”)的批复文件,而目前本次股份转让尚未获得国务院国资委的批准,因此已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延期报送《收购报告书》及有关豁免要约申请文件。待获得国务院国资委批准后,将再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相关材料。

本公司将积极关注有关工作后续进展情况,并将及时发布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青岛黄海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三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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